江苏: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是否要获得CMA资质?
问
为了能适应国家对企业环境保护特别是排污的要求,我们公司想通过建立公司自己的排污监测系统来提升我们自己的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我们在查阅生态环境部于2017年4月25日发布并于201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的过程中,了解到排污单位如果进行排污自行监测,需要建立质量体系(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的“6.1 建立质量体系”)。请问:
1、我们公司开展排污自行监测工作的话,是否需要获得中国计量认证资质(简称CMA资质,即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及评价)?
2、我们公司出具的排污自行监测报告,是否可以做为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我们公司排污情况的报告?
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答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有三种方式:手工监测、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其中手工监测分为委托手工监测和自行手工监测。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每年均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国家对排污单位自行手工监测的检查内容包括:1.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是否与方案一致。2.监测人员是否持有相关上岗证,持省证或企业自认定支撑材料、培训材料均可。3.实验室设施是否能满足分析基本要求,环境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存在测试区域监测项目相互干扰的情况。4.仪器设备档案是否齐全,记录内容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张贴唯一性编号和明确的状态标识;是否存在使用检定期已过期设备的情况。5.是否能提供仪器校验/校准记录;校验/校准是否规范,记录内容是否准确、完整。6.是否能提供原始采样记录;采样记录内容是否准确、完整,是否至少两人共同采样和签字;采样时间和频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7.是否能提供监测样品等需要交接的样品交接记录;样品交接记录内容是否规范、完整。8.是否能提供样品分析原始记录;对原始记录的规范性、完整性、逻辑性进行审核。9.是否能提供质控措施记录;记录是否齐全,记录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公众号:环评资讯)
综上,排污单位采取自行手工监测的方式开展自行监测,是不需要获得CMA资质的,但需要建立质量体系,并确保质量体系正常运行。质量体系正常运行下产生的自行监测报告,可以作为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污情况的报告。如果排污单位对外提供服务、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需获得CMA资质。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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